问题一:扣缴单位2019年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办理2月扣缴申报?
答:扣缴单位申报2019年1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扣缴客户端网上申报,更加方便快捷;二是通过扣缴客户端网上申报,更加方便、快捷。 另一种是到税务服务所办理纳税申报。
问题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月按营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营业收入应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采集方式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一)采用常规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照地方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二)实行查账和不定期定额核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具体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通过地方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可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支付。 纳税人申请纳税申报时,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然后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用户名登录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端)进行申报纳税。
二是通过税务服务处申请纳税申报。 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的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通过扣缴客户由被投资单位代为办理申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查询等方式缴纳税款。
问题三:除营业收入外,纳税人如有其他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应如何申报?
答:除营业收入外,纳税人有其他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需要就2019年1月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服务机构申请纳税申报。
问题四: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委托保险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的收入,由扣缴单位扣缴。 扣缴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 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预扣税款额=(累计预扣税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缴税款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扣除额-累计其他扣除额
其中,收入金额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扣除20%费用后的余额; 累计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本月在本单位工作的月数计算; 其他扣除 按照展览费、附加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之和计算,其中展览费按收入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所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1》执行。 2018 年第 61 号)。 。
问题5: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网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尚未获得纳税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 我应该怎么办? 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网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通过扣缴义务人。 本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无法获取,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排查原因:
(一)扣缴单位是否通过扣缴客户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 如果不提交,信息系统无法将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关联匹配,扣缴义务人单位自然无法获取纳税人报送的信息。 在此情况下,扣缴单位应先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通过扣缴终端软件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时,纳税人身份类型是否选择【职工】。 如果选择错误,扣缴义务人将无法获取纳税人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就业类型】需要更改为【雇员】。
(三)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网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请核实指定扣缴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确实是其所在单位。
(四)距纳税人完成申报是否超过3天。 由于系统收集、整理、推送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如纳税人填报时间不足3天,请耐心等待。
问题六:选择由扣缴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如果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网页自行更新,并通知扣缴单位,要求扣缴单位通过“下载更新”功能模块获取。扣缴客户端软件最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您也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扣缴单位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中的“修改”功能菜单,更新导入纳税人最新专项扣除信息。 附加扣除信息。
问题7:如果纳税人已支付1月份工资,且扣缴单位扣缴税款尚未申报,纳税人填写或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是否需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月份要报的1月份工资收入和相应的纳税数据是不是搞乱了?
答:如果一月工资预扣税已经计算确定,并且税后工资已经支付,扣缴单位要小心,不要再回到一月申报表填写界面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再次。 菜单按钮,避免获取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会与之前计算的预扣税不一致,影响2月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为防止误操作,建议扣缴单位使用扣缴终端软件计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金额,然后将扣除金额数据导出备份。 如果后续误操作导致扣款金额重新生成,您可以通过重新导入之前的备份数据来恢复之前计算的扣款状态。
问题八:扣缴单位上月扣缴的税款尚未申报。 如何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根据新税制计算下个月应扣缴的税款?
答:第一步是计算上个月应扣的税款。 具体操作如下:
(一)完成各类信息的收集。 收集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和扣缴客户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获得“报送成功”的反馈信息。
(2)填写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数据。 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的【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菜单,点击【填写】按钮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工资数据,也可以导入应填的工资收入数据。通过模板支付该月的费用。
(三)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填写当月应缴纳的工资收入数据后,在填写工资收入页面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4)计算当月应扣税额。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页面上方的【税款计算】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当月累计应扣税款金额。 当月工资发放及预扣税款申报表已填写完毕。
第二步是计算下个月应扣的税款。 具体操作如下:
(5) 在系统中选择正确的纳税期间。 在扣缴客户端软件首页,正确选择纳税期限为“下个月”。 例如,如果第一步是计算2月份应扣缴的税款,那么您需要选择纳税期间为3月份。
(六)确定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来源。 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累计收益数据来源】,选择【本地文件采集】。
(7)填写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收入数据。 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的【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菜单,点击【填写】按钮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工资数据,也可以导入应填的工资收入数据。通过模板支付该月的费用。 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即可计算当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8)计算当月应扣税额。 点击【综合收入申报】-【纳税计算】,系统会自动计算当月的纳税额。 由于上月已预缴部分税款,因此【应退税额】为本月实际发放工资时应扣缴的税款。 计算结果可点击【导出】以Excel形式保存本地使用(当员工人数超过65536时,需以csv格式保存)。
问题九:2018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需要申请自我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年所得额在12万元以上不再需要自行纳税申报。 但2018年从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每日缴纳税款不足的纳税人,可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度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税务相关事宜。
问题10:2018年境外所得如何申报纳税?
答:纳税人2018年取得境外所得的,在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郭税发[1994]44号)等文件规定,必须计算应纳税额,并于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关于印发的公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附《个人所得税自助纳税申报表(B表)》。 纳税申报的内容、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变。
标题:扣缴单位2019年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月份如何办理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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