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定义的“侵略”是采取行动,危害在一个国家主权范围之外其他国家的人民。
一般的“侵略”行为是派遣部队入侵其他国家,随意杀死其他国家的人,并掠夺其他国家的资源。从国际法的定义来看,日本将极其有害的核废水倒入了向世界漂移的海洋中,无论是海洋还是私人海,都无法避免伤害。这样的行为是“侵略”的行为,因为日本已经知道将核废水倾倒在海中会损害整个海洋。
日本也很清楚,这样做超出了主权。这一举动将导致世界各地沿海国家拥有的200座海洋领土被核粉污染,并且无法将其海洋用于经济发展,尤其是海鲜经济。这样,日本侵犯了其他国家的权利和利益是一种完全的“侵略”。
日本核废水排放危害图:CCTV新闻
也许日本会捍卫自己不会受益于自己,也就是说,它不会侵害其他国家的利益,也不打算掠夺其他国家的资源。
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一般的“侵略”以伤害他人和自己而结束,而且遭到破坏,但没有结构。例如,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入中国的企图不仅最终造成了自己的后果,还导致中国遭受战争的困扰。这是由“侵略”造成的“亏损”的结果。
在这一核废水事件中,日本的行为是进行破坏,根本没有建设,这是“侵略”的完整行为。
韩国环境团体上街抗议在线图片
至于国家主权,“高海”属于世界共有的“主权”。任何国家都只能在其中进行法律行为。一旦涉及法律违法或未经授权的行动,它将立即受到国际公约的惩罚。任何国家都有保护高海上公共利益的权利。
就像这次日本核废水事件一样,这是对海洋公然的毁灭,并损害了海洋的公共福利,这是涉及严重“入侵”高海洋的严重罪行。
2021年4月13日,抗议者反对将福岛核污水排入日本东京总理住所外的大海。照片:新华社新闻社
这次日本敢于将核废水倾倒到海中的原因是因为它知道,只要美国不进行调查,其他西方国家就会容忍核废水事件。即使世界上有70%的国家表示反对,他们也不能对日本做任何事情,而将日本视为“入侵国家”更加不可能。
但是,在美国和其他西方部队的陪同下,日本的核废水事件是否尚未解决?这取决于国际公众舆论如何理解这一事件的“侵略性”性质。
左图:SAR政府表明侵略行为,一旦日本排放核污水,它将立即禁止从福岛沿岸最高风险县进口水生产产品。右图:日本大米将包括在被禁止进口中。大型公制图
在不利的情况下,西方媒体操纵大多数公众舆论,正是联合国使尽可能多的国家大声疾呼。
尽管美国和英国可以使用其“安全理事会的永久成员”来防止惩罚日本的任何动议,但世界上大多数成员国都可以利用联合国大会公开讨论日本的核废水事件,并借此机会提出制定新的海上法律,以防止日本毁灭海上海上的行为。只要得到正确处理,西方国家和日本就无法垄断联合国。
本文的作者
Zheng
标题:从国际法定义看日本核废水排海行为,实乃十足侵略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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