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钓鱼游戏是否涉嫌开设赌场的逻辑及常见情况
车冲:广东法诚汇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在网络钓鱼游戏中,玩家通过“大炮”射击来攻击海洋中的鱼类。每次轰击消耗的金币数量不同。击中鱼后,会随机掉落金币或装备。这就是钓鱼游戏的基本玩法。
随着不同游戏之间的竞争,钓鱼游戏的玩法日新月异。在钓鱼游戏中,钓鱼以外的消耗金币、兑换道具的场景也逐渐增多。钓鱼联盟、钓鱼好友、竞技场、房间、俱乐部等各种社交竞技玩法也随之出现。除了钓鱼之外,还将增加猜谜游戏、开宝箱等趣味游戏。
上述玩法只要按照游戏行业的监管标准进行开发和实施,就不会存在犯罪风险。但如果游戏玩法设计存在漏洞或者指使、允许他人利用其实现游戏内虚拟货币的双向兑换,就会存在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风险。
一、钓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的逻辑
有些捕鱼游戏被认为涉嫌开设赌场,最根本的原因是它们符合开设赌场的要求。
网上赌场的设立需要服务于赌博活动的各种条件和环节,如赌博场所、赌博规则、赌博筹码、赌博资金的投注和结算等。
赌徒在他人提供的赌博场所下注,根据未来某种不确定概率事件的发生来确定赌注的输赢,并按照既定的赔率结算赌注。纵观整个活动,提供赌博场所、赌博规则、赌博筹码、赌博资金、结算服务的人涉嫌开设赌场,参与投注的人都是赌徒。
在正常的钓鱼游戏中,与开赌场的活动相比,玩家钓鱼的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在钓鱼界面中,玩家钓到鱼后,金币和装备的数量和类型都会“掉落”。如果是以一定概率“随机”的方式设计的,那么金币的数量和掉落的装备类型都是不确定的。那么玩家的钓鱼过程就可以看成是一个不确定的概率事件。与开设赌场活动不同,钓鱼游戏玩家通过这种不确定概率事件获得一定数量的金币或装备后,不得将获得的金币和装备兑换成人民币。通过这种禁止性规定,将行为限制在“娱乐”的范围之内。
相反,在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活动中,玩家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渠道,将获得的金币或装备兑换成人民币,通过不确定的概率事件达到输赢人民币的目的,进而实现“赌博”效应。
因此,如果利用钓鱼游戏中的不确定概率事件,在钓鱼环节之外增加开设赌场活动所需的其他环节,就可以满足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从而构成开设赌场罪。赌场。
如上所述,正常钓鱼游戏中的钓鱼环节往往与疑似赌场中的钓鱼环节存在同样的情况,且不易与赌博活动直接相关。这就带来了开设赌场犯罪中的一个难题,如何区分正常的钓鱼游戏和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游戏。
由于钓鱼环节相同,区分两者的关键不是钓鱼环节,而是构成赌场设立的其他环节是否能够被识别和验证。
在涉嫌开赌场的钓鱼游戏中,无论每个环节如何伪装、修改,最终都会回归到开赌场的活动,否则开赌场的构成就不完整。
2、钓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的常见情况
如上所述,在钓鱼活动中利用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可以达到“输赢”的效果,那么在开设赌场的其他方面如何实现“投注”和“兑换”(即“提款”或“变现”)活动?
如果把钓鱼游戏中的投注和提现环节打通,那么开赌场的主要环节就完成了。即使是普通的钓鱼游戏也可以用来开设赌场。以下是几种常见赌场活动的介绍和分析。投注和兑换表格。
(一)按照不同“投注”方式来区分
1.出售金币

金币是钓鱼游戏中“大炮”钓鱼所消耗的一种常见虚拟货币。然而,不同的钓鱼游戏中使用的类型有不同的名称,有的以其他名称命名,但本质是相同的。
这些钓鱼过程中消耗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由网络游戏运营公司发行的。玩家用法币直接或间接购买的商品,只能在指定范围内、指定时间内在平台兑换相应的服务。虚拟交换工具。
在正常的钓鱼游戏中,金币的发行和销售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在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游戏中,发行的金币等虚拟货币用于赌博活动,而金币的性质会发生变化,因为金币或被兑换后用于赌博活动,那么金币此时就相当于接受赌客的赌注,成为收取赌资的工具和赌客兑换赌筹码的工具。
在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活动中,有官方销售和银行销售。然而,随着网络游戏监管的严格,与赌博相关的捕鱼游戏平台往往通过支持非官方银行出售金币,而游戏平台表面上仍然正常出售金币,并开展与开设赌场活动相关的活动。由非官方银行。
2.出售弹头等装备道具
如上所述,对于赌徒直接用金币兑换筹码进行投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一些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平台“另辟蹊径”,不是通过出售金币来收取赌资,而是通过向赌客出售道具来收取赌资。
因为根据目前网络游戏的监管措施,捕鱼游戏平台不仅可以发行金币等虚拟货币,还可以在游戏中设置各种道具或装备,例如金弹头、银弹头、青铜弹头、核弹头等。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平台会通过各种渠道提供装备或道具,然后赌徒将装备和道具兑换回游戏中的金币等虚拟货币,从而实现赌博筹码的获取,而钓鱼平台也将顺利让赌徒“下注”,收取赌资。
3.租用不同级别的钓鱼游戏账号
除了之前的“逃避”方式之外,还有一种更加隐秘的操作,那就是通过出租一定级别的游戏账号来接受“赌注”。钓鱼游戏平台可以设立一定等级的游戏账号,每天可以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那么如果将这个级别的账号出租给其他人,用户其实是可以获得该账号内的游戏金币的。支付的租金本质上就是获得那部分金币的成本。
采用这种出租账户收取“租金”的方式,不仅完成了赌博资金的收取,还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隐蔽”。
(二)按照不同的“交换”方式来区分
前面提到的出售金币、接受投注的方式,必须与这里的“交易所”配合,打通开赌场的各个环节,保证开赌场活动的进度。
1.回收金币
直接回收金币的方法是最简单、最快的方法,也是早期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游戏平台常用的方法。金币回收模式很简单,就是将赌徒手中的金币按照金币与人民币的固定比例,通过各种回收渠道进行回收。
2.回收弹头等装备道具
在一些钓鱼平台上,平台或者白银商人会将各种弹头等装备道具出售给赌徒,然后赌徒将弹头在钓鱼平台上兑换成金币,完成增加积分的操作。钓鱼游戏结束后,玩家将兑换金币。将其兑换成弹头,出售给平台或庄家,即可完成降积分的操作。
钓鱼游戏中法币、虚拟货币、虚拟道具之间的各种合法兑换关系,请参见《网络游戏公司风控系列(三)网络游戏中“随机抽取”玩法合规运营要点》。
3. 回收礼品卡、话费等实体优惠券
根据《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钓鱼游戏平台不得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法币的服务。但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被允许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来交换少量的实物。仅交换中的实物物品的内容和价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正是本条款的内容成为钓鱼游戏平台允许用户兑换购物卡和话费的依据。但一些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平台,通过提供大额购物卡、礼券、电话费并回收等方式,帮助赌客变现筹码。
标题:网络赌博研究系列(二十五)疑似赌场开局钓鱼游戏的判定逻辑
链接:https://yqqlyw.com/news/sypc/8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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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我觉得这篇标题揭示了对一款名为"捕鱼游戏"的相关法律深度探讨,这让我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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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这一主题,了解了不少关于网络赌博以及其与合法性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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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游戏玩家,我对游戏规则和法律交叉点一直都很好奇,这篇文章帮助我看到了更广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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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捕鱼游戏”和“开设赌场”的问题出现在一起时感到有些震惊,也让我对娱乐行业有了新的理解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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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确实复杂,这篇研究提醒我们要辨别哪些活动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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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里提到的“涉嫌”两字特别值得注意,提示我们关注社会道德和法律动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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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研究系列"这系列很有深度,能够提供一些理论联系实践的知识点,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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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标题后,我觉得对于任何参与在线娱乐活动的人都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以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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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这个数目暗示了这是一个持续进行的研究项目,期待后续更多的发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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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题对喜欢捕鱼游戏的玩家来说可能既是提示也是警醒,值得深入探讨其背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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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娱乐角度看,“捕鱼游戏”一般充满趣味性,但从法律角度看,它也可能具有另一层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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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研究系列"这样的专著或文章对我来说很吸引人,能拓展我对这一领域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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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的认定逻辑部分让人联想到数学、逻辑学等思考方式在解决社会问题时的应用,挺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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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题对于那些研究法律或社会现象的大学生来说是个很好的案例分析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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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开设赌场”,这些词引起不少的讨论空间,尤其是如何界定和处理这类问题成为了焦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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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解读这样一个题目,可以认识到赌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监管差异也是个有趣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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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鱼游戏"背后的运作模式有了更深的好奇心,在轻松的游戏背后隐藏着复杂的社会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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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网络赌博”的过程能够增进我们对于个人责任和法律规定之间关系的理解,这是非常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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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这个数字提示了系列的连贯性,让人期待后续文章对更多方面深入探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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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让我反思如何在享受游戏乐趣的同时,也要警惕可能的隐含风险和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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